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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示范病房倡议——医务工作者率先填写生前预嘱
时间:2011.07.25 字体: 发布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老年示范病房

    本报讯 为庆祝建院九十周年,近日,老年示范病房党支部在科内发出倡议,自愿填写生前预嘱(Advanced Directives,ADs,or Living Wills)。倡议得到科室成员的积极响应。老年示范病房8名医生和16名护士均与家人开展了生前预嘱讨论,并在“选择与尊严”(www.xzyzy.com)网上庄重地写下了自已的愿望。
    生前预嘱包括对若干医疗问题的选择和选择医疗代理人(health care surrogate)两方面。它是指当事人事先做出医疗选择,以便在自己不能做出决定时通过预嘱来实现自己所希望得到的医疗照顾,并事先选定一个或几个代理人,为自己做出决策。大多数人在晚年死于慢性疾病终末期,当死亡降临时,选择如何死亡应尊重患者本人的愿望。多数人都希望有尊严地离开人世,而不是插着各种管路痛苦地、无尊严地耗尽生命。通过ADs,人们可以自主选择在生命终末期希望得到的医疗照料和不希望采取的医疗措施,如不需要使用呼吸机、不做心肺复苏、不做营养支持等,从而实现自已选择的权利。
    许多西方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承认Ads。很多人在成年后就立了预嘱。预嘱有多种形式,包括五个愿望(Five Wishes)、不予施行心肺复苏(Do Not Resuscitate/DNR,Do Not Intubate/DNI)等。许多国家中,慢性病晚期患者或危重症患者入院时,医生均需了解患者入院前有无Ads。门诊医生也需了解病人有无DNR,并按四个等级记录在病历中(A:同意执行心肺复苏,呼叫急救中心由医务人员转运到急诊室进行抢救。B:DNR,但是同意对严重疾病进行住院治疗。C:DNR,拒绝住院治疗,但同意对急性病症做评估和治疗。D:DNR,拒绝住院诊治,仅同意姑息治疗以保持舒适和尊严)。调查发现,在健康时讨论和填写生前预嘱比重病入院后再填写更容易进行。在一些没有相关立法的国家和地区,患者填写ADs并与家人讨论,也可使家人避免做出违背患者意愿的决定。所以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鼓励人们完成ADs。我国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支持ADs,对ADs的宣传也不够普及。老年示范病房今年年初所作的小样本、随机、多中心问卷调查显示:受访者对生前预嘱的知晓率仅为34.2%;医务工作者也仅为37.8%。
    我们是老年医学的工作者,应该做出表率,并在此向全院医务工作者倡议完成ADs,向社会做更多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