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并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卫生健康领域地位最高的法律,未来将全面引领卫生健康领域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数十部法律法规的修订,并指导卫生健康领域法律体系建设,同时与刑法、现行民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呼应、衔接、关联。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分10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本文将重点解读与公立医院息息相关的基本原则与重要变化。
▲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体系。
公益性基本原则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为人民健康服务。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发挥主导作用;同时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对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须明确遵守“双禁止”规定:①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②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普法小问答
1、为解决医疗资源紧缺问题,某公立三甲医院A与某医疗科技公司B共同出资设立了某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C,开展医疗诊断及诊疗业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方便百姓,扩宽就医渠道,解决挂号难问题,合法合规。
B.该公立三甲医院A违反了“双禁止”规定,与社会资本合办营利性医疗机
答案 B
知情告知的重要变化
▲知情告知变化内容。
及时告知很重要,告知内容要全面,过度医疗须警惕,医疗费用勿忽视。(以下案例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已隐去相关个人信息)
案例1:张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左腿骨折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于A医院就医,出院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核保后,认为药品m及药品n与本次事故所致伤无明显因果关系,该两种药品的费用2万元不予理赔,张某才知晓自己曾使用了药品m和药品n,故将A医院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的不当行为,未能遵守诚信原则提供合理、恰当的医疗服务;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判决A医院赔偿张医疗费损失2万元。
案例2:王某突发心梗至B医院就医,王某家属同意实施心脏介入手术,在了解了价格后,选择了国产的冠脉支架。在手术实施过程中,医生认为患者的身体状况更适宜放进口支架,手术后才将该变更情况告知王某家属。王某家属得知须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医院未履行及时、如实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家属的知情权,医疗机构败诉。
案例3:张某因“左颞部蝶骨嵴脑膜瘤”至C医院治疗,于局麻下行全脑血管造影+左侧颈外动脉分支栓塞术,术后患者突发左眼动脉栓塞,致左眼失明,故将C医院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眼动脉栓塞系该介入手术的术后并发症,但C医院在术前未将手术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告知患者,存在告知不足,应当承当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