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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法务说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公立医院的影响(二)
时间:2020.07.06 点击数: 字体: 发布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法律事务办公室 朱玲 陈政

       前情回顾:上一期针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公益性基本原则”及“知情告知的重要变化”进行了解读,本期将继续展开。

医院属于“公共场所”,“医闹”行为可入刑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了医院属于公共场所,法律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人身安全、人格尊严;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须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医闹”不再是单位内部问题,而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问题。医院不再属于《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规定的内部保卫范围,公安机关介入医院治安管理有法可依。扰乱医院公共秩序、威胁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依情节将可入刑,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调整的范畴!例如,在医院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的,可构成“寻衅滋事罪”;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医院,情节严重可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秉持公益性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前提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勇于、擅于采取合理合法的行政、司法程序处理解决医闹问题。将案件引导到正确的纠纷解决渠道,用好法律武器捍卫医院、医护人员、广大就诊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及良好的公共秩序。7月1日《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在基本医疗卫生法的框架下,为医院落实安全秩序管理措施提供了法律指引与操作指南,医警联动将共同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普法小问答

       以下哪些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介入并依法处理?

       A.患者王某因医生拒绝为其加号,在诊室门口喧哗吵闹 “不给我看病,你也别想给别人看”,导致其他预约患者无法安静有序就诊;

       B.李某的父亲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怀疑系医生误诊所致,扬言一命抵一命,频繁发送死亡威胁短信,并在医院门口蹲点;

       C.张某到医院就诊,声称为防止遇上医闹,携带匕首进入院区;

       D.赵某认为自己未感染新冠肺炎,医院疫情防控检查毫无必要,影响其就诊,拒绝接受检查,谩骂、推搡工作人员并将护栏踹翻。

       答案:ABCD

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受法律保护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了对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的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对于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要特别警惕在执业过程中引发的个人健康信息泄露风险。例如,医生须管理好HIS账号,特别注意在接诊结束后及时将HIS账号退出,诊室等开放区域人员混杂,稍有不慎便存在极高的泄露风险。同时,在互联网+医疗、智能化医疗诊断、医疗大数据分析等领域,同样须警惕个人健康信息非法泄露的风险,在软硬件环境、网络安全环境部署方面要格外注意审查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普法小问答

       以下哪些行为侵犯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的合法权益?

       A.医生将HIS账号密码告诉医药代表,医药代表将医生近一年接诊的所有服用X药物的患者姓名、年龄、诊疗情况等信息导出、拷贝,用于X药物的市场销售分析

       B.学生王某跟随导师出诊,恰逢某知名人物前来就诊,王某将知名人物的姓名、年龄、婚史、诊断等拍照,发到某追星论坛与网友八卦

       C.医院IT运维人员张某将医院VIP病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批量导出,高价向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出售

       D.研究人员将受试者的个人信息、诊断、检查及检验结果、基因测序信息上传至随访网络平台,平台因网络安全隐患遭到黑客攻击,导致大量受试者信息泄露。

       答案:ABCD